(1)柴油發電機組的功能要求。
應急電源應選用2級以上自動化柴油發電機組,根據GB12786《自動化柴油發電機組通用技術條件》要求有以下功能:
1)自動維持準備運行狀態。機組應急啟動和快速加載時的機油壓力、機油溫度、冷卻水溫度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。
2)自動啟動和加載。接自控或遙控指令或市電供電中斷時,機組能自動啟動并供電。機組允許三次自動啟動,每次啟動時間8~12s,啟動間隙5~10s。第三次啟動失敗時,應發出啟動失敗的聲光報警信號。設有備用機組時,應能自動將啟動信號傳遞給備用機組,機組自動啟動的成功率不低于98%,市電失電后恢復向負荷供電時間一般為8~20s.
3)自動停機。接自控或遙控的停機指令后,機組應能自動停機;當電網恢復正常后,機組應能自動切換和自動停機,由電網向負載供電。
4)自動補給機組的燃油、機油,冷卻水能夠自動補充,機組啟動用蓄電池自動充電。
5)有過載、短路、過速度(或過頻率)、冷卻水溫度過高、機油壓力過低等保護裝置并根據需要選設過電壓、欠電壓、欠頻率、機油壓力過低、燃油箱油面過低、發電機繞組溫度過高等方面的保護裝置。
6)有表明正常運行或非正常運行的聲光信號系統。